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建设高质量数据集的工作部署,掌握全市高质量数据集供给和应用情况,加快构建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,支撑“数据要素×”“人工智能+”融合发展,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高质量数据集项目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要求
(一)申报方向
聚焦我市制造业“1030”产业、服务业“1840”产业等重点领域,面向工业制造、具身智能、低空经济、智能驾驶、医疗健康、金融服务、城市治理、文化旅游、绿色低碳、商贸流通等数据资源富集行业。
(二)申报要求
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、加工等数据处理,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,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的集合,包含通识数据集、行业通识数据集和行业专识数据集。数据集类型包括结构化数据、文本、视频、音频、图形图像、其他等,数据集规模需达到一定量级。数据集为已建或在建的项目,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,具备一定先进性、创新性、示范性和定期更新机制,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。
(三)申报单位
申报单位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、信用记录良好、经营状态稳定。允许上述单位单独申报,或者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申报。
二、征集程序
(一)申报单位对照通知要求,准备苏州市高质量数据集申报材料(附件1)。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(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)及纸质盖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,报送至各县级市(区)数据主管部门,具体报送时间要求请联系所在地数据主管部门(详见附件2)。
(二)各县级市(区)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于8月29日前将纸质以及电子版申报材料(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)报送至9001zz以诚为本。
联系人:贾超;联系电话:69821683。
9001zz以诚为本
2025年8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