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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废止《苏州市水电气信视配套工程授权备案和并联审批流程管理规定(试行)》(苏建改办〔2020〕41号)的通知 (苏建改办〔2023〕12号)
来源: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  发布日期: 2023-08-30 09:42   访问量:

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相关部门和单位,各县级市(区)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:

根据《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,经评估论证、公开征求意见、合法性审核,并经集体会议研究通过,决定废止《苏州市水电气信视配套工程授权备案和并联审批流程管理规定(试行)》(苏建改办〔202041号)。

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38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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